二级残疾评残标准
发布日期:2025-11-24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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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残疾的评定标准涉及多个方面。评定主要看功能障碍程度、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
日常生活方面,需要他人帮助完成大部分活动。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活动范围有限,可能只能在床上或轮椅上进行。劳动能力完全丧失。社会交往存在很大困难。
不同残疾类型有具体标准。
视力残疾方面,双眼没有光感或光定位不准。或者一眼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很低,视野半径很小。
听力残疾方面,双耳听力损失严重。
言语残疾方面,能发出声音,但语音清晰度很低,言语表达能力有限。
肢体残疾方面,可能出现偏瘫或截瘫,残肢功能很少,无法独立行走。或者单上肢和单下肢缺失。双上臂或双大腿缺失。
智力残疾方面,智商值在特定范围,适应行为有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精神残疾方面,患有重度精神疾病,社会功能严重受损,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可能对自身或他人安全有潜在风险。
评定流程包括几个步骤。首先,申请人或监护人向当地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其次,准备必要材料,如医学诊断证明和病历记录。然后,专业机构根据国家标准进行评估。最后,根据评估结果出具残疾等级证明。
注意事项方面,评定通常在病情稳定后进行,以确保准确性。申请材料要齐全,包括医院证明和检查结果。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需要更多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医疗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