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小伙伴们,听我说!如果你还没踏入这本都市奇书的门槛,那你可真是错过了一个亿!这可不是普通的都市故事,它像是一股龙卷风,从第一页就把你卷进那光怪陆离的世界。主角的每一步都像是踩在心跳上,意外?那只是他传奇人生的开胃菜!我熬夜一口气啃到天亮,根本停不下来,那种肾上腺素飙升的感觉,简直太上头了!别告诉我你还在犹豫,不看?保证你之后得拍大腿后悔!快来集合,咱们一起聊聊这都市里的风云变幻,保证让你大呼过瘾!

《重生之娱乐教父》 作者:康文蒂

第1章工作与良心

魔都,四季酒店。

一辆崭新的红色奥迪R8跑车驶入酒店门口的泊车位,车门打开,走出一个身材窈窕的美貌女子,先是警惕的朝四周观察一番,然后压低帽檐,双手插兜,快步走入酒店内。

一名候在酒店大堂的男子见到女子进来,急忙起身,两人互看了一眼,然后一前一后步入了电梯。

“知雨,他们已经进了电梯。”

宋知雨正坐在天台上抽烟,手中的手机突然一震,一条短信闪现出来。扫了一眼信息,宋知雨深吸了一口手中的香烟,然后把剩下的半截扔到地上,用脚碾灭了明火。

“收到!”

回了信息,宋知雨拎起旁边的一个黑色双肩包,拉开拉链,拿出一台最新上市的高清单反相机,套上了一个长焦镜头,设置好参数,对准了对面的四季酒店。

为了竞争今年的‘娱乐圈爆料王’最高荣誉称号,宋知雨和小伙伴已经在四季酒店附近蹲点五个多小时。从收到内部密线开始,他们已经做好了时刻战斗的准备,因为机会很可能稍纵即逝。

号称出道以来零绯闻的女星林楚楚,曾扬言谁能拍到她的一张绯闻照片就奖励300万,一时间各大媒体记者和狗仔小队纷纷出动,兴师动众半年有余,一无所获,更加坐实了林楚楚的清纯玉女形象,从此一路爆红,直追久负盛名的四大天后。

今晚,若能拍到林楚楚的绯闻照片,必将是今年娱乐圈的最强爆料,爆料王的称号也将收入囊中,可谓名利双收。

宋知雨神情认真,死死盯着单反相机的取景器目镜,不放过任何一丝细节。

“咔嚓”

一片黑暗的酒店外墙中,突然亮起了一盏淡黄色的灯光,宋知雨第一时间本能的按下了快门。

进入房间,小心谨慎的林楚楚终于放下心,后面的男子更是激动的一把抱住林楚楚纤细的腰肢,两人很快陷入了耳鬓厮磨中。

释放的激情一发不可收拾,像两条缠绕的青藤,彼此紧紧环抱着对方。

“这么猴急?”

宋知雨手中的单反相机快速的拍着,左手不断的滑动变焦环,想捕捉到更加清晰的画面。

房间中的男女从门口一路缠绵着到床边,宋知雨相机中的画面也渐渐看清了他们的脸庞,女的就是新任玉女掌门林楚楚无疑,男人的身份却让宋知雨大感意外。

“著名导演兼制片人周大谋?”

真的是被标榜为娱乐圈好男人之一,婚后二十年依旧恩爱如初的娱乐圈爱妻模范周大谋?

宋知雨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是事实毫无遮掩的摆在面前。

房内的两人甚至开始了宽衣解带,原本包裹严实的林楚楚已经露出了白皙的玉臂。周大谋刚要进行下一步动作,忽然被娇羞的林楚楚打断,娇媚的朝窗口处瞟了一眼。

周大谋会意,走到窗口边,双手一拉,原先敞开的一丝细缝立马被遮得严严实实。

宋知雨的相机此刻也失去了焦点,只剩下漆黑一片。

“啪”

忙碌完成,宋知雨点燃了最后一支香烟。这次的收获有点超出意料,宋知雨心里说不出是高兴还是震惊。

“任务完成!”

宋知雨掏出手机发了一条短信,然后迅速起身,抓起相机包挎在肩上,走下了天台。

同伴已经在不远处的车上等着,相隔一个路口的距离。

宋知雨站在斑马线旁等绿灯,突然一个飘起的红气球吸引了他的注意,冉冉升起的红气球在夜空中格外引人注目,在城市的混浊空气中飘来飘去。

“妈妈,我的气球……”

一个梳着两支羊角辫的小女孩睁着汪汪的大眼,看着越来越远的气球,不停摇晃着旁边少妇的手。

“宝宝乖,等会妈妈再买一个给你。”

少妇焦急的看了一眼手腕上的玫瑰色石英手表,只是简单的安慰了一下小女孩。

“不嘛,我就要这个……”

小女孩伸出白嫩的小手,想要抓住已经飘得很高的红气球,掂着脚试了几次,然后一脸委屈的看着旁边的少妇,水灵灵的眼珠直在眼眶里打转,难过得要哭出来。

“宝宝别闹了,妈妈等会儿买两个给你,好不好?”

人行道指示灯已经跳到了黄灯上,等待的人群开始躁动,纷纷往前挤。少妇也拉着小女孩往前走了几步。

“哼,我就要那个……”

突然,小女孩挣脱了少妇的手,朝着红气球飘飞的方向追去。

大家都在准备过人行道,谁也没注意一个小女孩从人群中冲了出去,少妇回头寻找的时候,小女孩已经跑到了公路中间。

“宝宝,快回来,危险!”

此时,一辆抢黄灯的小轿车突然从左面冲了过来,速度很快,把准备过斑马线的众人都吓了一跳。天真的小女孩却毫无发觉,还在追赶着她心爱的红气球。

少妇看到这危险的一幕,刚想跑出去拉回小女孩,却被拥挤的人潮绊倒,跌坐在地下。

闯灯的小轿车显然也看到了前面的小女孩,司机猛的踩下刹车,传出一阵刺耳的钢盘摩擦声,地面滑出两道显眼的刮痕。

可是之前为了抢黄灯,速度太快,即使踩了刹车,车身依然朝着小女孩冲了过去。

情况太突然,就发生在一瞬间。

拥挤的人群怔住了。

小轿车司机也是脑中一片空白。

年轻的少妇更是吓得张惶失措,呆坐在地上。

宋知雨目睹了这一切,脑海中来不及多想,一个纵身,朝着小女孩扑去。

翻身一滚,宋知雨的双手刚好够到小女孩的身体,再用力一托,小女孩被推出了一米多远,恰好躲过了飞驰而来的轿车。

宋知雨再扭头回来的时候,只觉一个钢铁巨物朝着面门撞来,来不及躲避,只感觉到了一股剧痛,应该是骨骼被撞破裂了,然后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

“滴答!滴答!”

墙上的摆钟不停的来回摆动,发出清脆的响声。

宋知雨从黑暗中醒来,看到了挂在墙上的老式挂钟,指标已经指向下午三点十五分,阳光正从玻璃窗中透射进来,铺在宋知雨身上,有一种暖洋洋的感觉。

“这是哪里?我睡了十几个小时了?”

宋知雨心中有些诧异,这里既不是自己家,也不是认识的朋友家。这个复古的挂钟,现在已经很难见到了。

“我不是被车撞了吗?”

宋知雨急忙的全身查看,却没找到任何伤口,也没有感觉到被撞后的疼痛。仔细回想,宋知雨还记得昨天发生的每一个细节。

林楚楚,周大谋,美丽的少妇,追气球的小女孩,撞上来的轿车……

这一切都在眼前浮现,清清楚楚的记在脑海中。

可是,被车撞后不应该在医院中醒来吗?

难道,这里是……

天堂?

宋知雨后背一阵发凉!

不对,二十五年的人生中没做过什么好人好事,最多也就是昨天一时热心上涌救了小女孩,但是还不够资格进入天堂的。

地狱?

宋知雨心里更瘆得慌!

也不对,传说地狱没有阳光,这里不但阳光明媚,而且暖意袭人,让人心情舒朗。

更像一个温暖舒心的午后,在一间静谧雅致的客厅中醒来。

宋知雨掀开盖在身上的薄毯,拿过桌上的水杯,喝了两口,思绪清醒了一些。

再看看周围景物,仿佛又全部记起来了。

自己是一名高三的普通学生,家里开了一家影楼,不过最近生意比较差,已经快支撑不下去了。

现在这里正是自己家的客厅,周围的一桌一椅都是朝夕相伴的熟悉对象。

可怎么会有一种陌生感?

宋知雨的思绪有些混乱,倒靠在沙发上,揉着微微发痛的太阳穴。

高中生?狗仔小记者?

宋知雨仿佛同时拥有了两段截然不同的记忆,每一段都印象深刻。

“难道穿越了?”

宋知雨想起最近经常跟读的几本网络小说,主角遇到这种情况一般都是穿越到了某个平行世界,然后开启一段为所欲为,为所欲为的装叉之路。

难道自己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

对于孤苦伶仃,混的一塌糊涂没车没房的宋知雨来说,穿越等于重生啊,难得再来一次的机会。

如果真是这样,那不意味着美好的光明大道已经缓缓敞开?

以前没有实现的梦想,已经找到了再来一次的机会?

成为狗仔队真的不是宋知雨的梦想,只是为了能有份糊口的工作。在他心中,其实一直燃烧着一撮梦想的小火苗,那就是成为一名蜚声中外的大导演,然后各路明星美女纷纷慕名而来,任其把玩,哦,不对,把控,艺术上的把控。

为了这个梦想,宋知雨一直混迹在娱乐圈里,学习了足够的知识技术,感觉只差一阵东风,便可扶摇直上。

今天,穿越了!

似乎正是苦苦等待的东风,来了!

东风,使劲的吹吧!

宋知雨心底在呐喊,彷如站在高高的山岗面对波澜壮阔的大海一般,心情疏朗。

吹啊!吹啊!我的骄傲放纵!吹啊!吹啊!无所谓,扰乱我,你看我在勇敢的微笑,你看我在勇敢地去挥手啊!

第2章姿势很重要

宋知雨正高兴得飘飘然的时候,忽然想到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自己穿越到了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习惯性的打开电视,这是一个优秀媒体从业人员获取时事新闻的重要管道,里面的报导虽然有些失真,但总体方向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华国和米国在燕京进行外交部长级会晤,最终达成共识:棒子国和鬼子国划入华国管辖范围,成为华国的一个行政省,解散其现有武装力量,所有防卫任务均由华国天威军承担……”

宋知雨惊讶得嘴巴大张,华国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才一夜的时间就实现了伟大的民族复兴?

“天王巨星罗坤在燕京天宫举办个人今年第三十六场演唱会,现场十分火爆,一票难求,最高的黄牛票已经炒到8888元一张……”

果然,黄牛党的生命力已经跨越了距离,时间甚至是时空的限制,只要人类繁衍不息,他们就有用武之地。

“娱乐圈风云榜单新鲜出炉,男女比例再度严重失调,仅有秦玉蝶一位女性上榜,有专家指出,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女性艺人在创新上的不足,让观众出现了严重的审美疲劳……”

浏览了一遍下来,宋知雨终于有了大致的了解。

这个时空的华国在经济和军事上已经成了世界的两个超级大国之一,甚至有凌驾在米国之上的趋势。

但是因为过度的追求硬实力,导致在文化娱乐等软实力上出现了一点小偏差,整体娱乐水平跟前世八九十年代的香港差不多,而且更为怪异的是,娱乐圈阳盛阴衰,称得上一线的女明星少得可怜。

这是机会,大大的机会!

也不枉宋知雨十几年来在娱乐圈摸爬滚打,兢兢业业,对里面的生态规则了然于胸。

只是,这小鬼子被灭了,那些经典的爱情动作片还有没有?

呸!

都穿越了,还要靠那些东西过日子?

不稀罕了,宋知雨要活的,现成的。

对,这就是宋知雨穿越后的第一个伟大目标!

怎么样?抱负远大吧!

“宋老板,今天本来高高兴兴,你为什么要让我失望,人家本来苗条的身材,被你这么一拍,你看看,全是赘肉……”

正沉浸在自己的意想中,露出猥琐笑容的宋知雨突然听到楼下传来叽里呱啦的吵闹声。

“秦姐,你这‘苗条’身材都快把旗袍给崩开了。我就一照相的,又不是神仙,总不能把这些肉给变没了吧?”

对于这个老主顾,宋谦也是一脸无奈。不知道秦兰今天吃了什么药,穿了一身光洁亮丽的绸缎旗袍,非要拍什么老年艺术照,不但倒腾自己,还把这上佳的锦绣旗袍给糟蹋了。

“我不管,你今天要不把照片给我弄满意了,可别怪咱不念旧情,月底房子到期,我可不保证再租给你了。”

秦兰双手叉腰,瞟了一眼放在桌面上的照片,对着镜子比照了半天,心里直嘀咕‘哪里有肉了?这不刚刚合适嘛?”

这几天秦兰所在的小区正在举行‘十佳美丽公民’选拔,要求每位参选的人都要上传一张展现自己精神气质的生活照,方便各位居民投票。

秦兰第一时间就想到了租自己房子七八年的老租客宋谦,他不是在一楼门面开了一个什么照相馆嘛?于是风风火火换上了两年前在老凤祥买来一直没穿过的锦缎旗袍跑来。没想到,照片效果差强人意,不但没有半点精气神,腰间还满是赘肉突出。

听了这话,宋谦心里有些犯难。虽说认识秦兰七八年了不假,但以她那火爆的脾气,加上更年期作祟,指不定还真把房子给收了。

最近相馆生意不温不火,已经让秦谦焦头烂额了,如果再折腾房子的事情,这不更是雪上加霜。

可是使尽了浑身解数,秦兰依旧是面露不满,宋谦心中也是十分憋屈,都五十多岁的老大妈了,还穿什么旗袍?

“蹬蹬蹬”

正在宋谦愁眉苦脸的时候,宋知雨从隔间楼梯走了下来。

“爸,秦姨,你两说什么呢?”

宋知雨上身穿着一件红白相间的格子衫,脚踩着一双棉拖鞋,一副刚睡醒的样子,朝着宋谦和秦兰走去。

“知雨,你醒了?来,来,你给看看,你爸这都拍的什么?”

秦兰见到宋知雨过来,原本气愤的脸变得和悦了不少,拿起桌上的几张照片,递到宋知雨手里。

“秦姨,这是谁啊?跟你好像耶,不过你比她身材窈窕多了。”

宋知雨故意眨巴着眼睛,一副惊呆了的样子。

“还是知雨有眼光……”

秦兰得意的扬了扬眉毛,恨恨的撇了一眼站在一旁尴尬的宋谦。

“咳,咳,小孩子不要乱说话!”

宋谦假意咳了两声,对着宋知雨厉声道,“你作业做完了没?赶紧做作业去!”

“爸,我高三了,又不是小学生!”

宋知雨心里暗笑,这‘便宜’老爸的借口也太撇脚了。

“高三就没有作业吗?马上高考了,还不快去复习。”

宋谦边说边对宋知雨使眼色,一个秦兰已经够难缠的了,你还来捣什么乱?

“怎么?你自己拍的丑,还不让人说了?”

秦兰可把宋谦的小动作看在眼里,一手护着身旁的宋知雨,继续奚落无比郁闷的宋谦。

“秦姐,要不咱换套衣服拍?”

宋谦小心的伺候着。身材不好非要穿什么旗袍,裹得像个肉粽子似的,还要求拍得苗条,这不诚心为难人嘛,宋谦心里一肚子抱怨。

“不行,这件衣服可是我女儿买给我的,可贵着呢,这面料都是上好的锦缎,要不是为了评这个奖,我还舍不得穿呢!”

秦兰挑选了几个小时才决定的事情,那能宋谦这么一说就改变。

“秦姨,要不我给你拍吧?”

宋知雨微仰着俊秀的面庞,对着秦兰露出了灿烂的微笑。

“知雨,你也会拍照?”

秦兰有些惊讶,乡里乡亲的这么多年,她还没见过宋知雨摆弄相机。但转念一想,既然宋谦是开相馆的,说不定宋知雨也学会了一些技术。

一旁的宋谦却是急忙摆手,阻止道:“瞎胡闹,这也是你一个高中生能玩的?”

“那你有更好的办法吗?”

秦兰现在一听宋谦说话就来气,不但解决不了事情,还推三阻四的,首先态度就不端正。

“那也不能让知雨一个毛头小子乱来,传出去,我这脸面往哪里搁?”

宋谦据理力争,辛辛苦苦十多年攒下来了的一点声誉,可不能让这混小子‘咔咔’几下给整没了。

“还脸面?你自己瞧瞧拍的这些照片,老娘的腰有这么粗吗?虽说比不上当年,至少也还算得上苗条吧!”

秦兰心里打定了注意,老宋不行,让小宋顶上。

这小伙看着眉清目秀的,说不定还真有两手。

宋知雨对着一脸便秘表情的宋谦使了个鬼脸,笑着跑到柜台前拿起相机,试了试手,跟以前用的没有多大的区别,不过款型老旧了一些。

“秦姨,保证您满意!”

看见那青春洋溢的笑脸,秦兰心中一暖,揽过宋知雨的肩膀,朝着影棚走去。

“哎……”

宋谦叹了口气,当场让人抢了饭碗,心里忒不是滋味,幸好这人是他的儿子,要不然老宋一世英名毁真是毁于一旦啊!

说是影棚,不过是贴了几张背景纸,加上两盏闪光灯而已,就搭在相馆里间。

“秦姨,把身体稍微斜一点,对,不要正对着站。”

宋知雨对着背景墙前面的秦兰说道,不断的纠正她的站姿。

“知雨,你这样拍行吗?”

秦兰虽然照着宋知雨的要求摆正了姿势,还是把心里的疑问说了出来。

“放心吧秦姨,等会冲洗出来,保证让你眼前一亮。”

宋知雨对自己的照相技术还是十分有把握的,对于这种体型偏胖的人,只要使用合适的姿势,也可以拍出让人满意的效果。

比如稍微侧身,就会显得腰身苗条许多,45°角仰拍,身体也会显得修长不少。

换一个角度或者位置,就会让人有种焕然一新的感觉。

“秦姨,吸气,收腹,微笑。”

宋知雨对着摆好姿势的秦兰又说出了几个照相要点。虽然感觉有些别扭,但是秦兰还是一一照做了。

“咔嚓!咔嚓!”

宋知雨拿着相机在不同的角度不停的按下快门,一次次美丽的瞬间被纪录在相机里。

已经五十多岁的秦兰虽然少了少女的光洁玉润,但是成熟的风情和优雅的气质也别有一番韵味。稍稍走样的身材在宋知雨的拍摄中反而显现出一种贵妇的富态,加上脸上淡淡的浅笑,完全展现出了一个精神饱满自信十足的女性形象。

收腹,提臀,挺胸。

浑圆的腰身瞬间变得纤细苗条起来,甚至勾勒出一个漂亮的“S”曲线,整个人的精神气质和形象都提升了一倍不止。

“怎么样?知雨,是不是比刚才好了一点?”

刚拍完,秦兰就急匆匆的凑过来问道。

“放心,秦姨,洗出来你就知道了。”

宋知雨信心满满,从相机中取了储存卡,朝打印机走去,准备冲洗照片。

站在外面郁郁寡欢的宋谦终于找到机会走了过去,对着宋知雨恐吓道:“臭小子,要是搞砸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第3章丢失的信心

“嘶嘶……”

雪白的照片纸从打印机中一点点的吐出来,很快就看到了半截的照片。

“知雨,你确定照片没问题?”

秦兰心中有些忐忑,刚才她也是这般期待的心情,结果出来的照片让她大失所望。

宋谦的心情倒是有些复杂,一方面他想让秦兰满意,赶紧走人。另一方面,他又不想自己被比下去。两种莫名的情绪在心里交织,既期待又担忧。

“哔”

打印完成!

第一张照片完全展示在三人面前。

宋知雨笑看身后震惊得眼睛瞪直的秦兰和宋谦,拿起还有余温的照片,问道:“秦姨,怎样?还满意吗?”

秦兰没有回答,还是呆呆的看着宋知雨手中的照片,半晌才回过神来,连连点头。

“满意,太满意了。”

秦兰接过照片,仔细端详,她差点都认不出照片里高贵优雅的旗袍女子正是自己。

欣长的身材,典雅的浅笑,雍容大方的气质,身上的旗袍完全衬托出玲珑有致的曲线,一种华贵之感油然而生。

这分明是从画中飘来的神仙人物啊!

秦兰越看越爱,简直爱不释手。

“快打,快打,把剩下的全部打印出来!”

宋谦也看到了照片,心里十分震惊,脸上却表现得相当轻视,酸溜溜说道:“这是胡乱歪曲,完全脱离了事物的本质,严重偏离客观事实!”

宋知雨听到后,心里暗暗发笑,看来这‘便宜’老爸脸面挂不住,还得找个台阶给他下啊!

“老爸,我这是投机取巧,那能跟你正经科班相比。平常看你拍的多了,就想试一试,只要秦姨满意就好了。”

“知雨,别听这个冥顽不灵的家伙,这样拍的照片可比他拍的好看多了,他那一套已经过时了。成天就知道满嘴跑火车,拍出来的东西还跟几年前一个样,一点进步都没有。”

秦兰可不会顾及宋谦脆弱的小心灵,嘴里说出来的话毫不留情。

宋谦原本还想反驳几句,可是转念想想,确实如秦兰所说,拍照的技术已经陷入了瓶颈中,能看到的新知识少的可怜,几乎处于一种停滞不前的状态中。

宋谦的困境正是整个华夏国娱乐业的一个缩影,没有新鲜的技术和理念诞生,大家对老旧的东西已经乏善可陈,都充满期待却找不到出路。

这是一个蓄积的过程,一旦爆发,必将是井喷式的。

宋知雨把剩下的照片一一打印出来,递给了秦兰,不同角度展现出来的美丽都让她大开眼界满怀欣喜。

揣着手中的照片像宝贝一般,秦兰笑容满面的离开了相馆,临走还不忘夸宋知雨几句。

宋谦一脸黑线,闷闷的骂了一句‘世风日下’,转头看着一脸犯错模样的宋知雨,想呵斥几句,又开不了口,转而问道。

“那学来的这些歪门把戏?”

宋知雨低头试探道:“网上看到的,怎么样?老爸,你也想学?”

“胡闹!”

宋谦一本正义言辞,心里却恨不得宋知雨把网站说出来,好去学习一番。宋谦不是一个思想僵化,固步自封的人,相反,他渴望学习新的知识技术,对于新鲜事物也不是一味的拒绝,他的接受能力比同龄人要强上许多。

只是,身为一个父亲的威严作祟,在儿子面前不能低头。

“你不想学那算了……”

宋知雨耸耸肩,作势要走开。

“等等,把那什么网站写下来,我倒要看看他们都乱教些什么东西,简直误人子弟。还有,马上高考了,少上点网,多看书。”

宋谦收回桌上的相机,装作很愤慨的样子。

“网站我忘记了,等晚上回来再告诉你,现在我要上学去了。”

宋知雨一溜烟跑上了二楼,抓起客厅的书包,下楼赶紧朝门外走去,再待下去恐怕要露馅了。

江城一中星期天晚上是要上晚自习的,宋知雨想起来今天刚好是班主任赵雅琪的课。

高三六班教室。

大家正在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此时,一个俊逸的少年走上了讲台,一双如卧蚕般浓眉皱了又展,明亮的眼睛扫视着底下的同学。

“这次校庆学校非常重视,每个班至少出三个节目,现在我们班还差两个,需要大家踊跃报名,积极参加!”

作为班里的文艺委员,沈玉站在讲台上说这番话显得合情合理,是尽责尽职的分内之事。但是他一副高冷倨傲的态度却引来同学们的一片嘘声。

“这沈玉脸皮真厚,大家都还没投票,就把自己的节目内定了。”

“最可恶的是仗着自己是文艺委员,故意排挤其它人的节目。”

“谁让人家是学霸和文艺积极分子,老师跟前的大红人。他的朗诵节目参加校庆已经是铁定的了,只是不知道剩下的两个节目有谁去参加?”

教室里的同学各自低头讨论,虽然很多人都看不惯沈玉那副高高在上的神情,但是没人敢站出来反驳,只能在私底下偷偷腹诽几句。

沈玉对这样的情况已经见怪不怪,优秀的人总会遭到各种嫉妒和猜忌,那些在他眼里只会逃课、睡觉、打游戏的同学与自己如云泥之别,他们的抱怨已经无关痛痒。

每次比赛、演出不是他沈玉一人在支撑着班级的荣誉?这次校庆也毫无例外,他的诗歌朗诵已经是必定之选,至于剩下的两个节目不过是应学校的要求凑数而已。

论容貌、才艺、成绩,沈玉在班里都是鹤立鸡群一般,无人能及。

其它同学虽然心有不服,但是基本认定了这样的事实。

“这次,我希望大家严格选拔,不要再出现上次文艺汇演的情况……”

随着沈玉的话音,大家把目光齐齐望向了教室靠窗的方向,一个略显瘦弱的身影正低头看着桌上的课本,仿佛对大家正讨论的事情毫不知情。

突然,认真看书的陆灵凤感觉到了那些不怀好心的刺人目光,白皙的脸庞瞬间涌上阵阵窘红,脑袋埋得更低了。

她知道,该来的还是要来。

尽管她已经十分小心的避开,可是,每当遇到活动表演,那道伤口总被一次又一次撕开。

陆灵凤的心思已经完全紊乱,心中的委屈渐渐汹涌而来,化作游离在眼眶中难受的泪滴。

可是,她强忍着,不能再一次在众人面前暴露出自己的脆弱,否则,只会招来更多的讽刺和不屑。

一年前,江城高中四校联合汇演!

陆灵凤作为江城一中的代表之一,登台演唱了一首脍炙人心的《春天》,优美灵动的歌声让当时的观众和评委皆是叹为观止,可惜,原本完美的演出在最后收尾阶段出现了严重的失误。

最后一句!

沉醉在歌声中的陆灵凤没有注意到脚下的高跟鞋鞋跟突然断裂,整个人顿时跌倒在地,连手中的话筒都摔了出去,不但歌声颓然停止,而且滚得灰头土脸狼狈不堪。

随即,台下传来满堂哄笑。

一瞬间,从高空跌入泥土的感觉,让十五岁的陆灵凤完全当场愣住了,在阵阵的嘲笑声中,连最后是怎么走下舞台的都忘记了。

从此以后,陆灵凤似乎完全变了一个人,变得沉默寡言,变得害怕别人的议论和目光,远远的躲在角落里。

可是,即使这样,还是有些人不断的利用这件事情来奚落她,在她的伤口上一次又一次的撒盐,让她成为了全校另类明星榜上的常客。

沈玉虽然没有点名道姓,但是大家心中都明白。

已经避无可避的陆灵凤用她黑色瀑布一般的秀发遮住了脸庞,感受着来自四周充满揶揄意味的目光。

她刚才已经装作毫不关心的样子,尽量不参与到节目选拔的议论之中,可最终这道火焰还是烧到了身上。

“沈玉,你觉得这样揪着不放有意思么?”

一道平静的声音从教室的另一个角落中传来,众人的目光又一次被吸引了过去。

为了摆脱宋谦追问的宋知雨早早来到了教室,坐在课桌里无所事事,翻开课本根本看不下去,左手撑起昏昏欲睡的脑袋,一个人孤单的坐在角落里。

已经远离学生生涯多年的宋知雨,来到教室的第一感觉并没有想象中那般美好,反而是涌来一阵阵睡意,可是教室中吵闹的议论声又让他不能入睡,这种感觉让他十分不满。

当他看见吵闹不休的众人把矛头指向陆灵凤的时候,心中的不满终于有了要爆发出来的冲动。

记忆中,这个世界的宋知雨和陆灵凤从小就互相认识,甚至算得上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后来,不知陆灵凤家里出了什么变故,搬到了江城下辖的一个县城里去了,从此就少了联络。

五年过后,两人却在江城一中的高二分班中分到了同一个班级。五年时间,两人都变化了太多,都长成了小大人,再也没有了小时候无所顾忌的亲密相处,彼此变成了一个很普通的同学而已。

在之前,对于陆灵凤的遭遇,宋知雨心中十分同情,却感到无能为力,只能远远看着。

现在,穿越过来的宋知雨以他前世二十多年的经历判断,再不出手拯救,这个如含苞待放的少女将会陷入这种可怕的自信丧失中无法自拔,甚至影响到以后的整个人生。

所以,宋知雨决定,要帮助这个被人遗弃的丑小鸭再度脱变成优美的白天鹅,让那些低头嘲笑的人昂起头颅远远的仰望。

悄然一笑!

宋知雨的脑海中有了一个周密的计划。

第4章以诗为证

“宋知雨,先管好你自己吧!”沈玉看见了说话的正是在班级里毫无存在感的宋知雨,眼中的不屑神色浓了几分,冷冷道:“每次排名垫底,真不知道你还有什么脸面在这个实验班呆下去。”

随着沈玉的话语,宋知雨一时间成了众矢之的,众人的眼光转移过来,神色中除了嘲讽,更多了几分责问。

换做以前,宋知雨会满面羞红,低头避开众人锋利的目光,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

可是今天,宋知雨淡然的环视了周围一圈,不温不怒,清冷的目光最后定格在沈玉身上,毫无惧意的交锋。

“我要走要留,不是你沈玉说了算。”宋知雨合上了翻开的课本,站起身来,“以取笑别人的痛苦为乐,就是你自诩高尚的资本?”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特别是这种错误已经影响到了其它人的时候。”

沈玉对宋知雨的反驳不以为意,高傲的头颅撇了陆灵凤一眼,冷漠的说道。

“哦,这么说来,在你眼里犯过错的人永远不能翻身?”

“那得有翻身的资本!”

宋知雨和沈玉的目光在半空中激烈的交锋,谁也不肯落了下风。沈玉居高临下,步步逼近,强势的锋芒毕露无疑。宋知雨岿然迎战,不急不躁,静如一汪清泉却暗藏汹涌。

“好,就以这次校庆表演为局,谁的节目最终名次低,谁输!”

宋知雨嘴角上扬,泛出一丝笑意。

“你的意思?你要参加校庆表演?”沈玉冷笑一声,“哈哈,先过了班级选拔再说吧!”

“当然”宋知雨走出课桌,朗声说道,“我会让你明白,谁才是真正的失败者。”

“哼,那拿出你的节目,让我们开开眼界吧!”

宋知雨走到讲台上,与沈玉并列站着,看着台下充满质疑的同学,问道:“谁愿意做我的搭档?”

一片寂静!

没有人回答!

宋知雨看向陆灵凤的位置。刚刚抬起头看着讲台上两人的陆灵凤遇见宋知雨的目光,瞬间又埋头下去了。宋知雨明白,现在没有人会相信自己,只有先让他们感觉到星星之火的希望,才可能壮大成燎原之势。

“宋知雨,不是每一个人都像你一样,没有自知之明的!”

这样的结果,早就在沈玉的意料之中。

宋知雨耸耸肩,并没有任何的颓落,“看来,我暂时只能一个人单刀赴会了。也许说不定,过了班级选拔后会有人同意做我的搭档呢!”

“但愿如此,不然,打败你一个人实在无趣。”沈玉满腹自信,脸上冷笑盛然。

“自信是好事,自负可不一定。”宋知雨淡淡回了一句。

接下来,便是宋知雨节目的班级选拔时间。

选拔的规则很简单,由身为文艺委员的沈玉和参选者宋知雨各出一个节目进行表演,其它同学投票决定,票数多者胜出。

当然,这个规则只适用于沈玉之外的其它同学,他自己的节目早已内定了演出的名额。多次校内外获奖的骄人成绩,也让对此不满的同学缄默其口,连班级老师都默认了。

其实,这也是班级里其它同学不积极参加文艺演出的一个原因,谁也不愿在傲娇的沈玉面前自取其辱。

有时候,一群人中出现了一个天才,也不一定是好事,会让那些平凡的人自惭形秽。

宋知雨心中清楚,对于沈玉这样自傲的人,以彼之技还施彼身才能让其真正的信服。

沈玉自信的走到讲台中间,决定以他最拿手的诗歌朗诵让宋知雨难堪。

一声激情饱满的声音在高三六班的教室响起。

“如果

我到过沙漠/戈壁/草原/大海/远古森林

你别羡慕

我的脚步有多远

我的生活有多精彩

别羡慕

我看过沙漠的日出日落

戈壁的雄壮浑厚

草原的无边无垠

大海的深沉阔广

远古森林的神秘与诱惑

我以朝圣者的虔诚向你保证

我看过的

也看过

因为

因为

你一直在我心里

伴我度过沙漠的风暴

戈壁的凄凉

草原的孤独

大海的咆哮

远古森林的恐怖

从未离去。”

这是沈玉最近写的一篇作品,他用激昂起伏的男中音朗诵出来,悠扬的腔调在高三六班的教室中久久回荡,把台下的同学都带入了情境之中。

“沈玉果然厉害,听说这些作品都是他自己写的?”

“不可能,应该是他老爸写的,他老爸可是大学的教授。”

“这下宋知雨可真是下不了台了。”

回味过沈玉的朗诵,下面的同学议论纷纷,在赞叹的同时,看向宋知雨的眼光更多了几分惋惜,毕竟敢站在台上和沈玉一拼高下的这份勇气,多少也让他们觉得精神可嘉。

宋知雨听完,心中也震惊不小,看来沈玉的学霸之名并非浪得虚名,在这种年纪能把一首诗的意境表达出七八分来,确实有些骄傲的资本。

原本还想即兴作诗一首的宋知雨不由思考起来,一般的诗歌难以镇住场面,自己又做不出名篇佳作来,这可如何是好?

看来,只有剽窃前世大咖们的作品这一条路了。

“各位大咖,你们千万不要和我这个小人物计较,抄袭你们的作品也是为了让它们在这个世界发扬光大。你们的伟大,你们的智慧,在任何世界都不能被埋没,我这样做是向你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并没有占为己有的意思。”

“我不生产水,我……啊呸,我不创作诗歌,我只是大自然的搬运工。”

宋知雨看似在沉思苦想,实则心里在跟前世鼎鼎大名的各位大咖一一致歉。

毕竟用人家的东西,不提前打一声招呼是不对的!虽然这声招呼他们都听不见。

呼!

终于过了心里那关,宋知雨顿时轻松许多。

渡着轻快的步伐,宋知雨也来到正中央的讲台前,微笑的看了看台下的众人,顿时进入了诗歌的情境中。

入戏!

混了娱乐圈多年的宋知雨当然做的比沈玉要好上许多。

“一首《青春》献给大家。”宋知雨像一位经验丰富的明星走台一般,对着台下的观众挥了挥手。

“所有的泪水也都已启程

却忽然忘了是怎样的一个开始”

宋知雨像一个饱经人生滋味的淡然诗人,悠悠的开启了他的歌颂之旅。

“在那个古老的不再回来的夏日

无论我如何地去追索

年轻的你只如云影掠过

而你微笑的面容极浅极浅

逐渐隐没在日落后的群岚

遂翻开那发黄的扉页

命运将它装订得极为拙劣

含着泪,我一读再读

却不得不承认

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

朗诵完,宋知雨的眼里落下了几滴真情的眼泪。

这是一首席慕蓉的《青春》,他曾多次反复朗诵过,每一次,都会让他想起那些逝去的青春的日子,那些人和物,那一段段惆怅在心底的往事。

青春,是一首不朽的诗歌!

再次读来,依旧的如此缅怀,如此的情真意切。

宋知雨被自己的情感打动了,台下的观众也被宋知雨那弥漫着的惆怅之情打动,陷入了集体的沉默中。

他们正处在青春的韶华光景中,感受着青春的曼妙和美好,他们身在其中,却没有仔细咀嚼过青春的味道。

当他们听到宋知雨朗诵的最后一句‘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时,才猛然觉得,自己的青春正从指缝间悄悄溜走,周围的人和事,包括自己,都在悄悄的变化。在宋知雨的诗歌中,他们看到了自己,感受到了那同样萦绕在心底的青春的旋律。

沉默之后,一个掌声突然响起。

紧接着,整个班级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一些感触比较深的同学拍着手掌,眼角悄然流出了泪水,却假装扭头向外偷偷抹掉。

“宋知雨的诗歌朗诵得真好,太感人了。哎,坐窗边的同学把窗口关一下,风太大,都睁不开眼睛了。”

一名快憋不住眼泪的同学朝着窗口那边的同学喊道,转过头时,却发现泪珠已经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说得太好了,我却连封面都还没翻过呢!”一名同学打趣说道。

“我的书估计都被送人了。”一名长相憨厚的同学接着道。

“怪不得你长的这么着急……”

“还说我,我看你的青春就是一本恐怖小说,看了让人睡不着觉。”

投票结果已经毫无悬念,宋知雨得到了四十六名同学中的四十票,以巨大的优势通过了班级的选拔。沈玉见大势已去,心中却十分不甘,狠狠的撇下一句‘别猖狂太早,真正校庆的时候,我会让你知道什么是绝望。’,然后回到了座位上不再说话。

宋知雨却没有表现出太多的兴奋,在众人注视的目光中,走向了还有些出神的陆灵凤。

“你愿意当我的搭档吗?在校庆的舞台上展现你的风采。”

宋知雨的声音突然变得充满磁力一般,动人的音符跳跃在陆灵凤的耳畔,冲击着她犹豫不决的内心。

“我,我怕……”

“不用怕,失败只是人生的一种经历。我们需要担心的不是失败,而是失败后的懦弱。”宋知雨的目光变得充满自信,“失败也是生活的一部分,有时候,它比成功教会我们的更多。”

陆灵凤没有说话,只是怔怔的看着宋知雨,眼眸中的迷茫渐渐消散,内心仿佛有一种力量在让她变得坚定起来。

“灵凤,你的美丽谁也夺不走。只要你肯绽放,你所担心的一切都会云消雾散。”

在宋知雨的游说下,陆灵凤紧闭的心门终于开始动摇,一丝丝清澈洁白的阳光再次投进她灰暗抑郁的内心。

“嗯”陆灵凤终于点头。

美丽的秀发带起一阵黑色的波浪,在阳光下泛出动人的光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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